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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语法萌 2018-05-30


前言:今天在微信群里看到两位“律师”写的从律一年感受的文章,(可能这两位都还没拿到律师执业证吧?)一位是某法院前四级高级法官、法院专审委委员到律所上班后的感受,一位是某高校大学讲师辞职到从事律师的。看罢两篇文风迥异、差异甚巨的文章,有种不得不说的感觉。



在这篇《前四高员额法官王兰旭:辞职一周年有感》的文章里,作者大谈了一番法官与律师的差别,不失时机的回顾了一番自己在法院从书记员一路干到副处级审判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员额法官的辉煌历程,最后多次点名现从事的律所名称及两位律所领导名字,感谢现在律所“辞职前的盛情相约,辞职后的诚挚关心,律师业务上的真诚教诲和合作”。


用作者的话说,这篇感受写的那是“不悲情,不煽情,不自傲、不自卑,只是辞职在律所的感受和转变。”文章的最后,不忘双面点赞的总结,“其实律师和法官都是一种职业,是可以托付终生的事业。无论心酸苦辣,都须一往无前,终身不悔。”


既然法官也是一种“可以托付终生”、“终身不悔”的“职业”、“事业”,咋就自己就不“一往无前”了?



另一篇文章是我的一个微信好友秋水长天写的。辞职前,他是南方某高校的一名老师,从辞职到从律,我是一路看他走来的。在这篇《【律师手记】做律师是什么感觉》文章里,没有对自己过往经历的回顾,也没有对律师工作的建瓴点评,有的只是,真实的人生感悟和职业感触。


文章里,秋水回顾了自己初时从律的“无所事事”,“刚入职的那会儿,尽管没什么事情做,却倍感劳累,坐在椅子上就会沉沉的睡去。那是才明白,最累的时候不是忙碌,而是无所事事的时候。作为一名律师,没有事情做,这本身是一种危机。”


现在从律的职业感触,“做律师给我最大的感觉应该是:学了二十余年是非对错,到头来却只讲输赢。原有的体系,价值的也罢,知识的也罢,都变得冠冕堂皇般的虚伪,在你吐出“原来如此”的时候,你明白了,也沉沦了。”“其实,律师不如狗,只是和狗有百分之八十的相似度罢了。狗可以为了生命的尊严自杀,而律师只能像狗一样的活着,只有被累死的份。总之,狗有狗的命,律师有律师的命。”



写文之前,网友秋水叮嘱我,他写的文章只是代表自己的个人感受而已,不足以代表全体。是呀,伴随着近些年“没有成为潮流”的法检官辞职现象,在某些自媒体看到的法检官离职后写的感触文章里,多是他们大叹离职后不久购置了新房,买了豪车,融入了新职业、新团队。而没有看到这些炫耀的背后,多是离职换轨中,或是法院高官、或是业务对口,或是审判职级之间隐约的内在联系。


律师,永远都是一个二八利益分化的法律服务行业,有人只是拨打几个电话,指挥几个助理,就能收入百万,有的却是终日奔波劳碌,或是埋身卷宗材料,收入堪堪果腹。


律师的职业属性决定了,一面要服务于当事人付费后的案件期望,一面要周旋于公检法强势下的建议参考,两面都不能得罪。有人用舞女形容律师,不知是否为过?有些人能够春风得意,要么是对无奈避而不谈,要么是深谙规则吧?


面对着激烈的案件矛盾冲突、法律观点认识碰撞,没有力量强大的职业保障和随时的职业约束,律师需要时刻游走于经济利益、规则操守、职业良心之间,不断的做出自己的选择。决策的一时疏忽,就可能带来一场职业灾难。


百分之一的错案,对当事人而言,就是百分之百的错案,是讲法官是法律舞场里刀剑上的舞者。法官只是应对着法庭内外这个“舞场”,而律师则是面对着社会这个大“舞场”。所以,在社会分层级,利益多元化的现如今,不要以自己的利益层级轻言代表整个群体。


法萌微信群里,有一个法官最近想辞职,法萌君劝他要三思慎行,不要被那些辞职后炫耀性的自媒体文章所迷惑,想一想自己是否真的到了非要辞职的地步。


最后,引用秋水的句子,“我总是会想起《大话西游》的那一句‘你看,那个人很像一条狗哎!’我曾经在读研期间写过一篇随笔,大意是律师应该是一条训练有素的狗,曾经被某公众号的编辑改成《律师与狗,说不完的理》,还有人找我商榷。你怎么能说律师是狗呢?其实,律师不如狗,只是和狗有百分之八十的相似度罢了。”


人生何处不是充满了无奈,无奈的又何止律师行业?有时表面的繁华,言语上的“不悔”,也就是听听罢了,又何必当真。


后记:文章绝无污蔑“律师是狗”的意思,只是从含义上比喻而已,绝无贬义,拒绝歧义留言和引申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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